疫情期间,根据国家和省市做好疫情科学防控工作的相关部署安排,滨海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暖企惠民”政策,积极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切实保障经济平稳发展。这些政策主要有哪些内容?如何办理?遇到不作为向谁投诉?针对这些问题,滨海县发改委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请问疫情期间,我县是如何加强对中小微企业金融信贷支持的?

对中小微企业金融信贷支持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措施:

一是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组织金融机构建立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名单,加大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口罩、护目镜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或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对接力度,加快审批流程,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和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满足企业资金需求。

二是稳定中小企业信贷供给。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三是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对关系国计民生重点领域和受疫情影响造成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确保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年同期融资成本。为应对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金融需要,县各金融机构先后推出了“抗疫贷”、“防疫贷”、“云义贷”、“企业复产贷”等产品,需要贷款的经营者或法人,可与县各大银行经办人对接,按规定手续进行办理。如有疑问,请与县金融监管局徐珊珊联系,电话。

可否具体介绍一下我县采取了哪些政策措施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

一是缓缴企业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税款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缓缴税款,缓缴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缓缴期满后足额补齐。纳税人可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申请,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申请。联系人:陈洪斌,联系。

二是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受疫情影响,对于劳动力密集型的制造业以及交通运输、旅游、餐饮、零售、住宿等服务业的中小企业发生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此项政策实施细则即将出台,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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