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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盐城11月3日消息(记者王锡斐通讯员伏宜斌朱月专)近年来,阜宁县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将农房改善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聚力攻坚、持续推进。从今年8月份开始,该县纪委监委以查办案件、群众满意为标准,将农房改善工作作风和腐败问题列为民生实事“小切口”治理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

县委、县政府出台《阜宁县农房改善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县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多次牵头召开动员会、推进会,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县纪委监委成立工作专班,下发《农房改善整治监督工作方案》,及时解决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县纪委监委会同住建、财政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对重点镇区项目进展、存在问题跟踪督办,确保工作真推动、真落实,聚焦规划建设、农房安置、资金使用等11类情形,分类梳理形成问题线索并集中管理,梳理信访举报问题条、平台群众反映问题条,对排查梳理的问题线索及时开展核查。

根据群众举报,县纪委监委对新沟镇从年至年五轮农房改善工程项目集中查核,对镇农房办负责人等10名涉及工作失职、违规安置、骗取资金以及冒名顶替、优亲厚友的党员干部集中立案处理,并进行通报,产生了良好的震慑效应。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县查处涉及康居工程和农房改善工作问题18起,立案审查调查3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31人,诫勉提醒谈话16人。

在做好查处案件的同时,该县还坚持标本兼治,做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镇区、部门针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系统梳理分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切实把农房改善工程打造成为廉洁工程、放心工程、民生工程。

目前全县已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户,其中新型农村社区改善户,进城入镇购房改善户,原址新建翻建改善户,省定任务完成率达.93%,累计创成省级特色田园乡村5个,新建新型农村社区2个。

“农房改善工程是党委政府推动实施的重要民生工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加大日常监督和查处力度,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允许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风气和贪腐行为啃噬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阜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王怀亮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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