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将于年04月03日10时至年04月0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标的为盐城海马食品有限公司名下厂房、附属设施及委托人王宏祥名下厂房、土地使用权。

标的起拍价为元,评估价为元,参拍需缴纳保证金元,每次增价幅度为元。

拍卖标的:位于盐城市阜宁县顾庄村一组,包括:盐城海马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一层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2㎡,三层职工宿舍建筑面积.85㎡。委托人王宏祥名下一幢二层房产建筑面积.42㎡,一幢一层房产建筑面积.05㎡,一幢一层房产建筑面积.27㎡,一幢一层房产建筑面积.87㎡,一幢四层房产建筑面积.03㎡,一幢一层房产建筑面积39.6㎡,六幢房产建筑面积合计.24㎡,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用途工业,土地用途工业,未腾空。

特别提醒:证照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中,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中先缴纳垫付,凭《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联原件或其他正规票据于本院成交确定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委托人王宏祥委托本院代为拍卖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办理过户涉及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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