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但要取之有道。妄想赚不义之财,往往会适得其反,给自己招来牢狱之灾。
江苏盐城阜宁县两男子韩某和闻某生,原以为在神不知鬼不觉中就可以轻松赚到12万元“跑腿钱”,却不知,还没等看到那12万元钱“长什么样”,自己却进了监狱。
53岁的韩某,是阜宁县某保洁公司的劳务人员,只有小学文化,却不安于保洁工作现状,一心想“赚大钱”,他和48岁的阜宁县开发区城管大队协管员闻某生一拍即合。
也不知道韩某从哪里得来“可以帮助他人处理固体废物,从中赚钱”的“发财信息”,年3月15日,他伙同闻某生一起,假借自己所在的保洁公司的名义,与南京金宁三环富士电气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固废处理合同,约定韩某为南京金宁三环富士电气有限公司处理一批固体废物,南京金宁三环富士电气有限公司向其支付12万元费用。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处理化工废物,是需要有资质的专业人士,和有处理能力的专业设施才可以。但,一无固废处理资质,二无固废处理渠道的韩某和闻某生,经不住那12万元费用的诱惑,决定铤而走险。
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天,即3月17日,南京金宁三环富士电气有限公司就将含有危险废物的两卡车固废,运到了阜宁县,交给了韩某和闻某生处理。韩、闻二人根本就没打算将这批固废无害化处理,而是计划将其倾倒在一处人不知鬼不觉的地方,此二人早已经“物色”好了倾倒地点,他们认为,阜宁县经济开发区国道和泰山路交界处,原韩某家的老屋地基附近的一处废弃坑塘,是理想的倾倒场所。
3月17日下午,韩某、闻某生二人,将第一车固体废物倒在了坑塘内。当天晚上21时左右,当二人正在倾倒第二车固废时,被阜宁县公安局、原阜宁县环境保护局联合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过称重,韩某、闻某生已经倾倒的含有危险废物的固废重约30吨,还没有倾倒的含有危险废物的固废重21.57吨。
图文无关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发现,还未来得及倒掉的卡车上的固体废物中,锌浸出含量㎎/L、韩、闻二人倾倒的固废锌浸出含量高达㎎/L,远远超过了国家规定的锌浸出含量㎎/L的危险废物评定标准。年5月6日,经原阜宁县环境保护局认定,韩某、闻某生倾倒在坑塘里的固废属于HW46类危险废物。
依据有关环保法律规定,南京金宁三环富士电气有限公司(后改名为南京海天金宁三环电子有限公司)没有经过允许,跨地区运输危除固体废物,已经构成环境违法事实。执法机关考虑到,事后该公司积极配合处理,自费47.3万元将含有危险废物的固废委托给扬州某固废处置公司,进行了无害化处置。并又于年3月委托南京某公司对倾倒点土壤污染状况进行检查,土壤和水没有造成污染,所以才没有被起诉。
韩某和闻某生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年4月,东台县法院审理了由阜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韩、闻二人被控犯污染环境罪案,审理法院认定韩、闻二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触犯刑法,构成污染环境罪,且系共同犯罪,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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