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

激励政策

发展

激励

公示

第一批

根据《关于印发阜宁县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的通知》(阜政发〔〕15号)、《阜宁县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阜科发〔〕28号)以及《关于开展年度阜宁县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奖励申报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对年度阜宁县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奖励(第一批)兑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4月21日-4月27日。

注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县科技局书面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能打印)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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