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九派新闻」今年以来,阜宁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社会治理共建中的重要作用,构建“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司法行政”的多维监管模式,三措并举推进镇(街)行政执法监督能力提升。一是注重学习,强化执法能力。按照镇(街)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定期集中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行政法基本业务知识,依法开展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同时,高度重视法制审核工作,定期组织司法所在职公务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把通过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加分事项。二是创新方式,提升执法效能。针对基层司法法所承担镇(街)行政执法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工作的实际,对17个基层司法所政法专编人员经业务考核合格后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江苏省行政处罚监督办法》规定开展监督。通过会议、培训班等形式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和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系列活动,及时协调会商行政执法有关具体事项,完成县司法局布置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三是严明责任,规范执法监管。明确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初审,镇区(街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对行政机关尤其是行政执法专门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通过对行政执法内容、执法程序以及执法效果的监督评价,判断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得到贯彻实施;对行政执法单位案件卷宗进行督查评比,及时汇总评查结果,上报优秀典型案例。为镇区(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对镇区(街道)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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