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报道网

“大家在案件卷宗质量评查中要认真仔细,把发现的问题摆到桌面上,确保案件经得起检验。”近日,盐城市阜宁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年第一期(镇区)案件卷宗质量评查工作,案件审理室主任严超表示。

近年来,阜宁县纪委监委聚焦提高基层办案质量,以深化案件卷宗质量评查工作为抓手,以查促改、以查代训,构建“自查—评查—反馈—整改”闭环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

“该案件卷宗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虽然对违纪款提出追缴建议,但未落实到位,也没有情况说明。”在评审现场,工作人员向案件承办单位进行反馈。

据了解,此次案件卷宗评查由审理室牵头抓总,19个乡镇参与,重点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5个方面交叉互查、量化评分,最终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发现各类问题个。

为避免“一评了之”,县纪委监委坚持案件质量评查与整改落实同步推进,强化对评查发现的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的梳理分析,并及时形成问题清单反馈给案件承办部门,做到以评促改、以改促优,实现案件办理质量与办案能力“双提升”。

“一直以来,乡镇纪委查处的是看似‘小’案,但其面广量大,案件质量直接影响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该县纪委监委分管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不断强化对乡镇案件卷宗质量的审核把关和监督指导,推动乡镇纪委案件质量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

中国报道网陈兵报道文/严超陶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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