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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6月8日讯(通讯员曹苏记者范木晓子)6月6日,盐城阜宁县一名男子闫某酒后报警,对接警员进行辱骂,还诬陷交警砸了他的车。结果,民警出警后,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当天下午4点多,阜宁交警大队对违法停车的行为进行整治,该大队的铁骑中队对光明路段的车辆停放状况进行整治,发现一门店前车辆存在违法停车的行为,对该车粘贴违法停车处理通知单。
民警检验闫某是否喝酒
车主闫某发现铁骑贴的罚单,想要通过沟通将罚单撤销。
“罚单已经上报了,不好撤销了。”现场处理的铁骑队员介绍,希望闫某能以此为例,遵守停车的相关规定后,便前往下一路段进行排查。
事发时,因闫某喝了酒,便拨打了电话报案。
据了解,其因情绪太过激烈,过程中无故对接警员进行长达3分钟的辱骂。
5分钟后,指挥中心接到闫某的第二次报警,声称铁骑将他的车玻璃砸碎。
接到报警后,指挥中心调度向阳派出所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同时联系涉及事件的铁骑与闫某一同进行询问。
闫某在接受调查
民警通过现场摄像头记录的镜头发现,砸车行为是闫某本人所为。
“最后他也承认自己发现车上被贴罚单,与铁骑沟通后无果,情绪不太稳定,为了报复从而做出了自毁玻璃污蔑铁骑的行为。”办案民警介绍,闫某对辱骂接警员和诬陷铁骑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闫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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