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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践行“两在两同”建新功活动,年10月28日,我院开展“盐阜利剑”涉民生集中执行行动,此次执行行动采用媒体现场直播的方式进行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见证执行。

10月28日一早,在我院副院长刘军的一声令下,40余名法院干警整装出发,前往涉案房产处进行强制腾退等执行活动。

(媒体现场直播画面)

(代表委员现场监督见证执行)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曹某与被执行人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我院于年5月2日作出的()苏民初号民事判决,判令被执行人徐某向申请执行人曹某赔偿各项损失元。判决生效后,因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曹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我院拍卖了徐某名下位于阜宁县某街道小区,拍卖成交后我院于年4月16日发出公告,要求被执行人于年5月6日前迁出上述房屋,逾期我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仍旧未采取任何措施。后我院多次上门要求被执行人迁出,执行人员反复向被执行人开展释法析理工作但被执行人均未履行。

尽管强制腾空让被执行人迁出存在较大难度,但为维护法律尊严、司法权威,切实保护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我院特组织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强行将其腾退。在腾退工作中,我院经周密部署,提前制作工作方案,并确定人员分工,法警、清退场地协助搬运人员、直播记者等全部就位,承办法官提前联系好搬家公司,估算好需要运输车辆的数量,并确定专人负责现场物品清点记录造册,提前联系公证处人员前来对清退物品予以公证,同时邀请我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观摩见证,确保腾退工作有条不紊。

(执行现场)

在腾退过程中,我院本着善意文明执行宗旨,再次与被执行人协商,给予其最后的主动权,确定被执行人始终不肯主动履行后,我院工作人员先让被执行人将个人物品整理打包后才开始腾退工作,以保证被执行人基本的生活物品所需。但被执行人情绪激动,在腾退过程中多次恶语甚至行为阻碍执行人员执法,已被我院法警强制带离现场并进行释法教育。

(公证人现场清点货物并签字)

整个腾退过程持续了近两个小时,最终将房屋内物品全部清理完毕,被执行人在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后,也正确认识了本次执行工作的意义,主动向我院申请将腾退的物品帮其运送到亲戚家空闲房屋内暂存,自己也在下午协助办理了尾款的领款手续,至此,本案圆满执行完毕,接下来将由我院执行干警与房屋买受人对接交付工作,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确保案件后续工作完全到位。

人大代表感言

常青

今天我参与和见证了阜宁法院的执行行动,我感觉到阜宁法院部署到位,行动到位,执法文明,同时也深深感觉到执行工作的艰辛和不易,希望法院今后加大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增进社会公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徐晶晶

今天跟阜宁法院的执行干警一起经历了现场执行,阜宁法院这一次执行有高度,有力度,准备工作非常到位,程序严谨,既体现了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同时也体现了文明执法,通过现场零距离感受执行工作,我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公平这个方面的责任担当和辛勤付出,进一步深深地感受到执行工作的难处。

文字:陈炫铭图片:葛菲

编辑:刘大庆审核:徐传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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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超燃!阜宁法院开展“盐阜利剑”专项执行现场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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