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镇人民政府关于暂时取消新华镇辖区赶集日的通告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各商户、摊位业主:

为应对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进一步做好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工作,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固防线,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有效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我镇决定暂时取消新华镇辖区赶集日,现将有关通告如下:

一、自年10月8日起取消新华镇辖区赶集日,全面禁止摊户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行为。重新开放时间另行通知,恳请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

二、各经营商和赶集商户必须按照通告的要求,严禁在街道、人行道、公众聚集场所等摆摊设点,以街为市,全面取消赶集活动。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坚决进行查处取缔,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由城管、公安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对不服从城市管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采取以上措施是疫情防控的暂时禁止行为,望全镇各相关经营单位和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同时转告亲朋好友,不要上街赶集,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各商户、摊位业主要加强防控,科学应对,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形成共同应对疫情强大合力,举报-。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特此通告。

新华镇人民政府

年10月7日

(编辑:唐雪娇排版:张振飞审核: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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