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院依法对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犯罪嫌疑人葛某某等3人批准逮捕

日前,阜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葛某某、陈某某、郭某某等3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年初,犯罪嫌疑人葛某某、陈某某以出境旅游的名义为曾某某等20余人申请办理了护照,郭某某为曾某某等20余人申请办理了商务考察签证,并将该20余人带至蒙古国进行非法劳务。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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