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白颠疯曝光 https://myyk.familydoctor.com.cn/2831/

「本文来源:云南政法」

“你们是真正为人民办事的好法官!”近日,一位着装朴素满脸笑意的老乡踏进了富宁县木央人民法庭的大门,手上拿着“倾心调解化纠纷,秉公执法暖民心”的锦旗,嘴里还不停的说着“我们兄弟两家因为这块土地的事从文革开始见面就吵架,今年以来更是话都不说了,这次通过你们的调解处理,现在我们两家每次见面都是笑脸相对的,还能拉家常了,你们不仅给我们解决了土地纠纷,更化解我们长期以来积攒的怨气。”

老乡名为张某荣,在本村小组有一块地,为防止地块塌落,便于十几年前在地块边缘修建了水泥挡墙。今年其堂弟张某文在种地时挖到了挡墙基,后又因大雨导致其修建的挡墙坍塌,地块部分下陷,后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不得已,张某荣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堂弟张某文赔偿其五万元用于重建挡墙。

案件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初步了解后,带着法庭的工作人员多次到实地调查走访,发现双方对损坏的事实无异议,但张某文认为该挡墙倒塌是因下了大雨且年久失修,其虽挖到了基角,但无法造成那么多损坏结果,故不应承担全部责任。法官向双方释明这种情况要通过鉴定程序,鉴定损害原因及具体损失,但要向鉴定机构支付一大笔鉴定费用后,张某荣提出由张某文修建好挡墙,但双方对挡墙如何修建未达成一致。随后木央人民法庭一行在向村委会干部了解案件情况时了解到张某文在张某荣家旁有块面积相当的地块,便想着可以通过土地置换,用争议地块与张某文家的上述地块互换,不仅能解决双方的矛盾,也能避免后续因修建挡墙产生新的矛盾。通过与双方当事人协商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为彻底解决矛盾,木央人民法庭主动与富宁县当地政府、司法所、村委会取得联系,并于年9月24日到该村小组进行地块面积测量,在法庭、当地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的共同见证下双方签订了换地协议,本案至此得以结案。

富宁县木央人民法庭始终严格按照富宁县委《富宁县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施方案》和富宁县法院工作安排,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和基层组织的横向联系和协调配合,积极参与构建资源共享、力量共用、良性互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截至年10月31日,富宁县木央人民法庭共调解案件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44件,开展司法确认案件1件。

来源:富宁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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