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社事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现将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全市普通高中安排招生计划人,其中安排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专项计划人,面向本区域(指学校所在县(市、区)或主城区,主城区区域包括市直、盐都区、亭湖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城南新区,下同)招生,计划分配到每一所普通高中(各学校具体计划和项目见附表);江苏省东台中学、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江苏省射阳中学、江苏省阜宁中学、江苏省滨海中学、江苏省响水中学、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盐城市第一中学、盐城市亭湖高级中学等9所热点高中各安排50人专用计划,面向盐城市内、本区域外招生(专用计划详见附表1招生范围栏目)。
二、围绕确保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9%以上的目标,结合今年初中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各地要从提高人口素质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高中阶段教育需求的高度,尽可能动员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
三、各地要切实优化普通高中布局,加快普通高中新建学校的建设进度,综合考虑星级高中创建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要求,以及教学质量提升的内在需求等因素,保持合理适度的办学规模。
四、各地、各学校在学生填报志愿前,要通过校园网、公告栏、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五、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招生或学校之间相互代招生,不得擅自突破计划招生。凡违反招生纪律、招生计划乱招生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与人员的责任。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教育局
年5月26日
来源:盐城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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