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阜宁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放心食品超市、放心餐厅自我承诺活动,对依法取得许可并亮证经营的企业有关食品安全制度、从业人员的卫生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过程要求等方面作出承诺,并将承诺书置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店堂公示,便于消费者监督。

此次承诺活动全县共有盐城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香港路店、阜宁县阜城佳德福超市等64家大中型超市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阜宁县天外天餐厅、江苏省阜宁中学一楼食堂等53家餐饮店(食堂)开展放心餐厅自我承诺。

放心食品超市承诺书主要内容是: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不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严把原料采购关,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不加工、经营、使用非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工制作的食品等。

放心餐厅承诺书主要内容是: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确保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责任到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和容器;倡导文明用餐、光盘行动,按照盐城公筷公勺地方标准推广使用公筷公勺等。。

对于以上承诺,企业表示希望广大消费者监督落实,如有违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杨雪孙德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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