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
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
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文件),教育部会同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就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落实“双减”文件精神,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属性,发展素质教育,保障教育公平,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坚持登记路径科学合理、高效便捷,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简化工作程序,加强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坚持依法依规、平稳有序,确保存量课程稳步消化、人员安置妥善合理、财物处置合理合法。
通知明确,对于现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线下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下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以及终止培训机构等不同情况,采取相应办法予以办理。年底前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联合工作组,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统筹协调推进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工作。要建立问责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严肃问责,确保工作按期完成。
违规补课!
副校长被免职
多名教师被处分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曝光3名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涉及阜宁县和亭湖区,相关人员已被处行政警告处分和记过处分。
盐城市王港小学副校长朱某某,于8月14日下午在燕达花园小区7号楼室违规组织13名学生补课。8月18日,亭湖区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师德师风建设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朱某某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其副校长职务,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岗位晋升,调离原工作单位。同时对负责管理监督责任的学校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进行诫勉谈话,调离原工作单位。
阜宁县陈良中心小学教师夏某某,于8月11日在其住所内违规组织6名学生补课。8月23日,阜宁县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师德师风建设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夏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岗位晋升,调离原工作单位。同时对负责管理监督责任的学校相关负责人按规定进行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阜宁县陈集中学教师郭某某,于7月7日在其住所车库内违规组织14名学生补课。8月23日,阜宁县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师德师风建设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决定给予郭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岗位晋升,调离原工作单位。同时对负责管理监督责任的学校相关负责人按规定进行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一学校三十名教师
违规补课被处理
日前,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对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西区)部分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补课的行为给予了处罚:
取消实外西区年年度评优评先的资格,对学校法人、党委书记、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压缩该校年的招生计划;对涉事违规补课的30名教师进行处理,取消他们年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资格,已列入“天府英才计划”的,本年度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退还违规补课收入;在校教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讨;对涉的党员教师进行谈话诫勉,并给予违规情节较重人员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其中两名重点涉事教师,其中一人已被取消了校长助理职务,取消年省特级教师评选资格;另外一人的教研组长、班主任职务被撤销,聘用岗位由高级教师降为中级教师。
完整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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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查实,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西区)(以下简称“实外西”)部分在职教师于年3月至年8月期间,采取租借场地、参与“夏令营”(实际为学生补课)等方式在成都市天府新区敏而好学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而好学”)、成都天府新区蓝冰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冰”)、成都天府新区等风来学致知行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学致知行”)违规补课。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研究,拟对实外西、涉事教师、涉事校外培训机构给予以下处理。
一、处理决定(一)学校取消实外西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实外西党委对相关问题作深刻反思,写出书面检讨及整改情况报告,报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教育卫健工委;对学校法人、党委书记、校长进行谈话诫勉;约谈该校举办方;责令成实外教育集团取消该校党委书记、校长当年的评优选先资格,核减年度薪金;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压减该校年招生计划。
(二)教师取消30名涉事违规教师年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和申报人才计划等资格;已列入“天府英才计划”的,本年度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退还违规补课收入;在校教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讨;对涉的党员教师进行谈话诫勉,并给予违规情节较重人员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对2名重点涉事教师还将增补以下处理:(1)王某,党员,实外西校长助理,校违规补课专项整治小组副组长。撤销其校长助理职务;取消其年省特级教师评选资格。(2)吕某,群众,实外西高二物理教研组组长、班主任,敏而好学校外培训机构监理。撤销其教研组长、班主任职务,聘用岗位由高级教师降为中级教师。
(三)校外培训机构责令停业;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退还违规办学收入;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二、处室分工(一)党工委教育卫健工委责令实外西党委对此事件作深刻反思,立即整改,并向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教育卫健工委提交书面检讨及整改情况报告;负责对实外西法人、党委书记、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二)党建处负责组织对涉事的党员教师进行诫勉话;对违规违纪情节较重的党员教师,按程序提出党内警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建议。
(三)教育处负责在全区教育系统对此事通报批评;负责取消实外西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负责责令成实外教育集团取消该校党委书记、校长当年的评优选先资格,核减年度薪金;负责责令实外西取消30名涉事违规教师年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和申报人才计划等资格,取消王建强年省特级教师评选资格,撤销其校长助理职务,撤销吕问友教研组长、班主任职务且聘用岗位由高级教师降为中级教师;负责将已列入“天府英才计划”的涉事教师,本年度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负责责令学校督导教师退还违规补课收入,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讨。
(四)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责令涉事校外培训机构停业,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负责责令机构退还违规办学收入;负责组织约谈实外西举办方,责令学校进一步查证可能存在违规行为的教师,一经查实,参照此次处理意见。
(五)招生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压减实外西年招生计划人数。
三、下步工作请各处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抓紧落实对实外西、涉事教师、涉事校外培训机构的处理决定,妥善推进处置工作。同时针对此次事件举一反三,加大“双减”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从思想认识上根除校外培训机构和在职教师参与违规补课的侥幸心理。
事关师德师风
秦皇岛市海港区最新公告
秦皇岛市海港区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教师节期间受理群众举报的公告
年教师节临近,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持续整治“四风”顽瘴痼疾,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狠刹歪风、激浊扬清,大力营造风清气正、教育教学的良好环境,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公告如下。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八、严禁滥发津补贴或节日福利;
九、严禁与家长进行利益交换;
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海港区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加大对教师节期间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接受群众举报,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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