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共青团中央印发了《关于命名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河北人民法庭等19个法院集体被命名为“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
全国青年文明号是由共青团中央联合最高人民法院等23家单位共同组织开展的青年岗位文明创建活动,旨在鼓励和引导青年群体立足本职、文明从业,大力争创一流业绩,充分展现新时代青年精神风采。上述获评集体在平凡岗位上服务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服务群众中践行了司法为民宗旨,在攻坚克难中展现了青春风采,在改革创新中贡献了智慧力量,充分体现了青年文明号“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风尚,获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全国各级法院广大青年干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坚持公平正义,增强“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光荣使命感,不断追求“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境界,在新时代人民法院改革发展的广阔舞台上竞展才华、施展抱负,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奋勇争先、建功立业。
法院系统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名单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河北人民法庭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黑龙江省鸡东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东沟人民法庭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洛舍人民法庭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龙凤人民法庭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塔洋人民法庭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法院旧县中心法庭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作者:张永健|编辑:段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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