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宁县人民政府和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在平等、互利、发展、共赢的原则下签订《富宁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富宁县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总投资13.99亿元,为“十四五”期间水利工作定下基调,绘就富宁县未来5年的水利发展蓝图。

《富宁县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包括光辉、那耶、立达、那洪4个水库工程建设,总投资9.49亿元;《富宁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主要是实施富宁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水处理厂14座,提水泵站7座,供水管道.4公里,配水管道.53公里及附属建筑物。项目分、、三年实施,总投资4.5亿元。

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富宁县水资源配置,解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的问题,大大提高全县水利化程度,同时还将解决7个乡镇9万余人农村人口的供水保障问题,进一步补齐供水保障的短板,全面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为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水利保障。

项目建设采用政企股权合作模式(股权投资+EPC+特许经营),由富宁县授权主体富宁县乡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履行项目法人职责,推进富宁县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和富宁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实施,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管理,并对项目资产享有项目资产占有、使用、处置、收益(包含但不限于水费收取)等权利。

为实现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富宁县积极探索破解水利建设资金难题的办法,“十三五”期间,以PPP模式与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成功实施了那恒(中型)、那哈(小⑴型)两座水库,为富宁县重大水利项目合作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也增强了双方更深层次合作的信心。本次签约,是富宁县水利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双方将携手实现进一步的深度合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开启合作共赢工作新局面,谱写富宁县水利发展新篇章。

(罗义章)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jc/23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