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年稻谷补贴(种植环节)政策告知书

广大水稻种植户: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稳产增效的通知》(苏政办〔〕1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年稻谷补贴(种植环节)管理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阜宁县年稻谷补贴(种植环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阜财建〔〕7号),将于近期实施,现将今年有关政策告知如下:

1、实施稻谷补贴(种植环节)的目的是什么?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重点,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推动形成“优粮优价”价格体系,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优化粮食供需结构。

2、实施稻谷补贴(种植环节)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坚持“谁种粮谁受益”的政策原则,对实际稻谷生产者给予补贴。

3、稻谷补贴(种植环节)的补贴范围及对象是什么?

全县范围内实际稻谷生产者,包括稻谷种植户、规模种植大户以及从事稻谷种植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

4、哪些情形不得享受稻谷补贴?

(1)凡从事非水稻种植的生产者;

(2)土地流转给其他个人或单位从事水稻种植项目,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者,原土地承包户不得享受补贴。

5、稻谷补贴(种植环节)计发依据及标准是什么?

以稻谷生产者年实际播种的稻谷种植面积为依据,水稻种植面积在50亩及以上的补贴标准为元/亩;水稻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下的补贴标准为50元/亩。

6、稻谷种植户、规模种植大户以及从事稻谷种植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如何申领补贴资金?

凡稻谷生产者种植非本户承包地的,均需提供土地流转协议或合同,协议或合同必须经村居监委主任签字并加盖行政村公章或村级以上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确认。对实施稻虾综合种养的基地,以水稻实际种植面积为准。对同一稻谷生产者在不同村民小组流转土地种植的,由村(居)进行合并汇总;对同一稻谷生产者在不同村居流转土地种植的,由镇区(街道、社区)进行合并汇总。

7、如何登记核实?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照县制定的补贴工作方案,进行计算稻谷生产者应享受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及补贴金额,由村(居)委会负责组织分组登记造册,经稻谷生产者签字或盖章确认后报镇区(街道、社区)审核。

8、补贴资金发放前如何进行公示?

各镇区(街道、社区)对各村(居)登记上报的稻谷补贴面积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加盖镇区(街道、社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公章,并组织各行政村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统一公示在行政村公示栏。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村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县镇财政、农业农村部门举报电话等。对公示有异议的,必须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布。

9、稻谷种植环节补贴资金如何发到稻谷生产者手中?

补贴资金由县财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代理发放,采用“一折通”存折或单位提供的农商行帐户的方式发放到稻谷生产者账户中。我县补贴资金的发放时间为年12月30日前。

10、稻谷生产者如何支取补贴款?

稻谷生产者持“一折通”或银行卡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密码到代理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支取补贴资金。

11、稻谷生产者对补贴有异议时,通过哪些渠道反映、申诉?

县、镇财政和农业农村等部门均设立稻谷补贴(种植环节)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及群众咨询和监督。补贴标准、补贴资金及“一折通”等情况可联系财政部门,发放面积、范围、对象可咨询农业农村部门。

监督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阜宁县财政局阜宁县农业农村局

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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