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冬春期间全县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有效应对冬春荒问题,富宁县强化大局意识,树牢底线思维,从提前发放救助资金、储备过冬物资、安排走访慰问三方面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确保每一户困难群众家庭安全温暖过冬。

加强救助资金调度,确保春节前发放到位。鉴于年1月31日到2月6日为春节假期,民政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合力做好救助资金提前发放工作。要求在1月21日前完成1月份资金发放和2月份救助对象审核确认,22日提取、生成2月救助人员名单,25日完成资金调度,30日前通过“社银一体化”系统将2月份救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节日。目前,提取到2月份低保对象人,需发放低保金.7万元;特困供养对象人,需特困供养金.26万元,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需发放补助金38.21万元;13个乡(镇)需临时困难救助备用金80万元。

加强救助物资储备,确保过冬时衣食无忧。时值深冬,春节将至,加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为确保困难群众尤其是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和流浪乞讨人员温暖过冬和做好疫情防控,县民政局按照“平时吃得饱、过节吃得好、穿暖与盖足、医疗有救助、安全无隐患”的要求,督促各养老、救助机构做好供水、供电、供暖保障,做好食品、防疫物资、生活物资的储备。目前,共为13个乡(镇)14个敬老院和救助服务中心,储备了大米、食用油、面条、猪肉、粉丝、棉衣等过冬和疫情防控物资10余类0余件(袋),其中大米余千克、猪肉余千克、食用油余千克、面条和午餐肉等各把(罐)、棉衣余套。

加强入户走访送温暖,让困难群众惠受党恩。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会同城乡管理局、公安局在城市主干道、客运站、公园、广场、桥洞等重点地段或区域进行巡回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即时救助。根据要求,开展州、县、乡(镇)三级走访慰问活动,深入社区和脱贫村组,走访慰问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每一个困难群众的心坎上。

(富宁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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