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富宁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同级监督的有效途径和具体方法,紧盯“关键少数”,通过改立并举推进、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结果运用、突出监督重点等方式,着力破解同级监督无“法”、无“力”、无“效”、无“头”等难题,切实提升监督效能。

改立并举推进,破解监督无“法”。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结合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探索构建全面覆盖的县乡监督体系,本着“区块划分、就近整合、联动互补”的原则,制定《富宁县乡镇纪委监察室区块联动巡回监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全县13个乡(镇)划分为4个巡回纪检监察区,进一步明确各巡回纪检监察区与区块范围内的乡(镇)党委、政府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破解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同级监督难办、监督力量有限的难题。

创新方式方法,破解监督无“力”。在事前监督上“发力”,聚焦解决派驻监督“散光”“跑偏”等问题,推行同级约谈,发现被监督部门出现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由派驻机构负责人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在事中监督上“着力”,实行同级备案,要求各乡(镇)和县级部门把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情况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并进行抽查核实。在事后监督上“用力”,贯彻政治监督,每年组织召开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会议,推动了监督检查的经常化、常态化。

强化结果运用,破解监督无“效”。从结果上问成效,对标党纪法规的“规范动作”,在对各级党委(党组)监督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并对纠错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让同级监督的结果既“直面问题”又“解决问题”。从运用上见实效,实行“互联网派单+考核”模式,实现“量化式”定责、“跟踪式”履责、“绩效式”考责,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主体责任派单制。

突出监督重点,破解监督无“头”。狠抓对权力运行制约的监督,将同级监督贯穿党委(党组)会议决策的全过程,在权力运行高风险节点上设防布控,强化执行监督和过程监督,建立源头治理的有效管控机制。突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参与廉政意见回复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强化监督责任,有效防止“带病提拔”。

(覃麟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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