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滨海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人员15名(劳务派遣性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未受过刑事处分;   2.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限本县;适合男性;有吃苦精神,服从用人单位分配。   3.高中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者和退役军人优先。

  二、人员性质及工资待遇   1.人员性质:劳务派遣用工,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岗位。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二年劳务派遣合同,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签。   2.工资待遇:按照我县最低工资1.5倍标准,确定录用人员工资,并统一为录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1.提交申请。报名人员可在年12月9日-12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工作日)期间,到滨海县司法局人事教育科(滨海县城永宁路4号)填写报名表,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期满,不再接受报名申请。   2.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两张。   3.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后,立即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而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   -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参照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年12月17日上午9:00-11:00;地点:滨海县司法局四楼会议室(滨海县城永宁路4号)   笔试结束,按照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30名参加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面试,如报名人数不足30名的,则全部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由滨海县司法局组织实施,时间为年12月20日上午8:30;地点:滨海县司法局三楼会议室(滨海县城永宁路4号)。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考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查询-。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名次,按照招录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比例(面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参加体检),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要求(查出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体检不合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面试名次从高到底予以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滨海日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派遣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考试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并派遣到基层司法所。

  八、纪律监督   1.招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2.县纪委派驻司法局纪检组负责对本次招录工作监督。举报-,。

滨海县司法局二O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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