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疫情防控年第10号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仍按照《射阳县疫情防控年第5号通告》执行。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的管理措施;管控区实行“人不出村(小区)、严禁聚集”的管理措施;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理措施。
二、4月22日-4月24日,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三轮全员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采样对象、采样时间和注意事项继续按照《射阳县疫情防控年第7号通告》执行。
三、防范区内工业企业、建筑工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属地镇区审核后复工复产。
四、防范区1在4月22日5时-4月24日24时,执行以下措施:
(1)原则上以村居(小区)为单位,实行网格化管控,实行“一门一岗”,严格查验所有出入小区人员,进出需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当天核酸采样记录。
(2)除县确定的保障居民基本需要、具备条件的超市、菜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企业(禁止任何形式堂食)外,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所有出入超市、菜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企业人员,严格执行扫“双码”措施、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当天核酸采样记录。全县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暂停运营。
(3)县相关单位要保障居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物业、粮油肉菜供应、快递外卖等公共服务类企业正常运行。
五、在4月22日-4月24日全县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防范区内学校恢复常态化线下教学。
请广大群众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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