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阜宁县纪委监委和教育主管部门密切配合、重拳出击,查处了一批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问题。近日,阜宁县纪委监委专门通报了2起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问题查处情况。
阜宁县陈集中学教师郭立豪违规补课问题。年7月7日,郭立豪在阜城街道壹品仕家小区26号楼3号车库违规组织14名学生补课。8月23日,县教育局给予郭立豪行政警告处分,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扣除当年奖励性绩效和增量绩效,取消其三年内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岗位晋升资格,调离陈集中学等处理;给予该校校长顾修炼谈话提醒、教科处副主任董存铨谈话诫勉。
阜宁县陈良中心小学教师夏正稳违规补课问题。年8月11日,夏正稳在阜城街道府前街5号楼1单元室违规组织6名学生补课。8月23日,县教育局给予夏正稳行政警告处分,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扣除当年奖励性绩效和增量绩效,取消其三年内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岗位晋升资格,调离陈良中心小学等处理;给予该校校长刘泳谈话提醒、分管校长倪伟谈话诫勉。
通报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问题,充分表明了阜宁县纪委监委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问题的坚定决心。阜宁县纪委监委会同县教育局党委将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凡是教师被举报违规补课,即使未有现场证据认定,一律提醒谈话,打消部分教师的侥幸心理;凡是被认定存在违规补课行为的教师,一律给予行政警告、调整岗位、扣除当年奖励性绩效和增量绩效等处理,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其三年内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岗位晋升资格;凡是非主动查处教师违规补课的学校,一律“一案三查”,除处理教师本人以外,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学校校长、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凡是调查人员不认真核查、随意查否,导致被举报教师继续违规补课的,一律按违反工作纪律追责,以强有力的问责机制推动整治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通报要求阜宁县教育局要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职责,对违规补课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主动靠前作为,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问题,督促推动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切实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解决违规补课等教育“老大难”问题,以优良的师德师风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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